老人多個子女的撫養權如何劃分?



老人多個子女的撫養權如何劃分?

對于年邁的父母來說,孩子應該承擔起贍養他們的責任。贍養義務包括支付贍養費、精神撫慰金和醫療責任。老人可能有多個子女,那么老人多個子女的撫養權如何劃分?

一、老人多子女撫養權如何劃分。

《民法典》沒有規定老人多子女撫養如何分割,而《老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人多子女的,撫養責任可以由子女協商,但應尊重老人意愿,不得損害老人權益。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為老年人提供經濟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有贍養義務的人。

撫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撫養人履行撫養義務。

第20條贍養人經老人同意,可訂立協議,履行贍養義務。贍養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和老人意愿。

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支持者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執行。

二、放棄繼承權后,可以不贍養父母嗎?

當孩子不贍養父母時,首先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

1.贍養人應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特別需要贍養的老年人是指依法有贍養義務的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親屬。

2.支持者應為患病老人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因繼承或其他理由而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老人未盡贍養義務的,有權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

其次,放棄繼承權與扶養義務沒有相關性。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位的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作為民事權利,既可以執行也可以放棄,但養護義務的履行不一定放棄繼承權為由解除法定義務。另外,放棄繼承權的表示,繼承人死亡,繼承后才有法律效力。

可見,贍養父母的法律義務是無條件的。

父母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時,子女應當支付生活費;父母生病不能自理時,子女要好好照顧,讓老人安度晚年。這種贍養義務既是社會主義的道德要求,也是贍養人的法律義務。支持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義務。

老人多個子女的撫養權如何劃分?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民法典》沒有關于老人多子女撫養如何劃分的規定,而《老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如果有帶姓名的子女,經老人同意,子女可以協商各自的撫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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